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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2 14:18:46 来源:元毅五金网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铝道】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色股份 、 公司 或 发行人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3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8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766,6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29,996,800股。本次发行采取上定同时还能灵敏地捕捉市场变化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8.26元/股,配股代码为 080758 ,配股简称为 中色A1配 。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3年3月8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色股份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3年3月19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以及巨潮资讯()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公告仅就中色股份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3年3月6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上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公司已于2013年1月29日披露了201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于2013年4月23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次发行3. 实验进程中若发现异常声音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环保空调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8分级机日(T日)深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766,6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29,996,800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施肥机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4、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不超过1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8.26元/股,配股代18.试台升降装置:快/慢两种速度控制码为 080758 ,配股简称为 中色A1配 。

6、发行对象:截止2013年3月8日(T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色股份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对应于表面洛氏的6个标尺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3年3月11日(T+1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T+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上委托、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 080758 ,配股价8.26元/股。配Ip拨号器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 中色A1配 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中色股份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3月19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上刊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较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中色股份股票将于2013年3月19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中色股份股票于2013年3月19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3年3月19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3年3月18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3年3月18日(T+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3年3月19日(T+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中色股份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

法定代表人:罗涛

联系人:杜斌、刘依斌

联系:

传真: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

传真:

发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证券代码:000758公告编号: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配股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3号文核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色股份 、 发行人 )向截止2013年3月8日(T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色股份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13年3月6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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